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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做好全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12 08:37:12 |   作者: 新闻中心

  根据《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的工作意见》(榕消安办〔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供销社系统冬春季节防范火灾真实的情况,制定了《福州市供销社全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的工作意见》(榕消安办〔2022〕42号)文件要求,为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新疆乌鲁木齐“11.24”火灾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责任,深化全系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供销社系统冬春季节防范火灾真实的情况,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热情参加”的工作原则,全力维护市供销社系统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实现全系统“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即: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大火,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不发生大火,确保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为加强市供销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和宣传,市社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社林津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社其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各直属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合作指导处,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日常工作。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市社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并且开展管理范围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市供销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县(市)区供销社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对所辖县(市)区供销社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并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福州市社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

  1.紧盯重点场所。各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要求,持续深化对宾馆、饭店、幼儿园、商场、超市、网吧、餐饮小吃店、服装批发商业市场、旧货交易市场、象园携城茶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商场集市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加强隐患治理。要组织对本单位内出租资产、“多合一”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章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够等明显问题。特别要吸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教训,严格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落实电焊、气焊技能等级证,对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不再使用等措施。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落实隐患整改。

  切实做好本单位内公共建筑管理单位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要强化老旧小区、高层住宅消防车道治理,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一次消防通道清理,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要积极努力配合各地组织并且开展的消防车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

  (三)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深化电瓶车集中停放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成果,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对本单位电动车使用的管理,设置集中充电点,确保使用安全,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对使用夹芯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做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硬质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

  (五)全方面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分别组织人员开展1次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至少组织并且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六)强化应急处置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员工作制度和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充实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并且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让应急演练发挥实效,促使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处突的各项准备,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16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7日至2023年3月15日)。分场所、分领域,紧盯重点节点,组织并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消防工作,认真研判分析形势,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严格履职尽责。市社已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全面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对所属所有网点,特别是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网点进行认真、深入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善于察觉缺陷、纠正问题,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网点必要时对其进行停业整顿。

  (三)强化部门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完整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

  (四)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及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报送市社“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3年3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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